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哥谭小孩,今年12岁。爸爸在企鹅人科波特手下当马仔,几乎把所有法律上不能干的事都干了一遍,妈妈是爸爸以前骗来的,但是她之后也像任何一个哥谭底层人一样,逐渐接受了自己的命运,现在在几条街外的酒吧工作。
我没有上学,以前上过一段时间但之后爸妈为了不浪费钱让我退学了,现在靠捡垃圾换钱补贴家用为生。
最近哥谭发生了一些大事,第一件是布鲁斯?韦恩在看哈利马戏团表演时收养了格雷森的遗孤理查德;第二件就是现在蝙蝠侠身边出现了一个小助手。
第一件是我从小伙伴和爸妈口里听到的,但是罗宾(他自我介绍的)是我有亲眼看到过的。那天晚上我照常在哥谭湾附近捡垃圾,因为帮派多所以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捡到一些值钱玩意,但是收益高风险也大,于是我不幸的被卷入了帮派斗争里面。
在有人开枪的一瞬间我就连滚带爬地蹿到了一个集装箱后面,一边祈祷他们不会发现我一边希望蝙蝠侠快点来。虽然蝙蝠侠是哥谭知名恐怖都市传说,但是他在我们小孩里的人气其实还挺高的,隔壁一个小伙伴被蝙蝠侠从火场救出来后还收获了一根蝙蝠侠亲手赠予的棒棒糖,我们这一圈小屁孩都羡慕疯了。
我也希望可以亲眼见到蝙蝠侠,就在我悄悄用偶像安慰自己时,偶像从天而降了!他就像魅影一般把两边的人放到并且捆住。我的视角可以观察到蝙蝠侠(当然他也能看到我),虽然哥谭人一直觉得蝙蝠侠是类人生物,但就在我亲眼见到他的这一刻我就确认了他是纯种人类。
我为这一事实感到震惊。在哥谭这个泥潭,把每个想要拯救她的人都拖入地狱的哥谭,有一个像西西弗斯(我听在妈妈的酒吧喝酒的叔叔们提到的)这样的……又像飞蛾扑火的男人,想要凭他自己的力量拯救我们、拯救哥谭。这让就连我这样在贫民窟摸爬滚打的小混混都落下了眼泪。
他似乎以为自己吓到了我,因为我感动与喜悦并存的眼泪。于是他让他的助手来把我送回家。
我有点不舍,但是还是服从了他的安排。我推测旁边看起来比我高的小男孩应该和我差不多大,因为我营养不良所以矮。他的制服亮亮的,和蝙蝠侠是两个极端。他就像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和从他的对话里我知道了他的代号叫罗宾。送我到家后为了感谢他我拿出了珍藏的巧克力,这是上次韦恩先生在孤儿院的时候给我的小伙伴的,小伙伴又分了我一半,我一直没舍得吃。
他收到巧克力后看起来有点惊讶又有一些开心,之后他靠着一根铁锁飞走了。
之后我请点了今天的收货并把它们卖给了回收垃圾的叔叔,看在我是熟人的份上他多给了我十
块钱。开心!
我拿着这十块去买了不知道是几手的书,虽然我知道我不可能再上学了,以后估计会继承爸爸或者妈妈的营生,但是我还是羡慕那些可以上学的小孩,希望这些书可以让我像他们一样。
快要十二点了,爸爸妈妈还没回来。我躺在小小的床上,拉上了我的被子。
晚安,蝙蝠侠、晚安,哥谭。